「……」
「被告人何正义,以盈利为目的,非法组织人员进行网课B破,导致被害人突发心梗去世,造成严重社会影响……予以追究刑事责任。」
「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、第二十九条之规定,何正义存在教唆犯罪之事实,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,并且教唆未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,应当从重处罚,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。」
「……」
「被告人李阳……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期五年执行。」
「……」
「以上判决,自审判之日起正式生效,立即执行!」
「如被告人对本判决不服,可在十五日内,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。」
「冬!」
判决出炉,审判庭内顿时一片哀嚎。
此刻在庭上被告席位的,基本都是量刑比较重的被告,比如常俊毅、何正义等人。
他们中刑期最少的一个都有五年有期徒刑。
听到结果后自然是一时之间难以接受。
有人嚎啕大哭,有人瘫坐在地,也有人失了智大声嚷嚷着不服要上诉什么的。
候审大厅内倒是另外一种景象。
「太好了,我是缓刑,不用坐牢哈哈哈!」
「有了这次的教训,以后我再也不敢在网上乱来了,唉,说啥都是虚的,只有自由才最宝贵啊。」
「就因为加入网课唱了首歌,我得了个判一缓二,唉……」
「兄弟你
别长吁短叹的了,我判三缓五我说啥了。」
「……」
不少被告都有种劫后余生的感觉,神情十分激动。
跟共同犯罪中其他被告那动辄七八年,十几年的刑期比起来,他们能获得缓刑,简直是不幸中的万幸了。
只有亲自体验过失去自由的滋味,才会知道自由有多么宝贵。
同时也为自己的行为感到无比自责和悔恨,当然,也有浓浓的恐惧。
幸亏他们没有像常俊毅那么过分,也没有像吴梦雪那么频繁,否则等待他们的,绝对是可狱又可囚的霉嚎生活。
法院门口。
「罗老师,这次真是多亏你提点了我几句,否则这个桉子真没这么容易。」
担任本桉公诉人的检察官握着罗大状的手,满脸感激。
后者笑呵呵的说道:「小宋啊,不用这么客气,以后继续在你的岗位上发光发热,也不枉学习法律这么多年。」
「是,罗老师放心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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