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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剑恩仇记217 李天白北上遇奇人(2 / 3)

在部里弄个差使,真比在外头作知县还强。可是你也得好好地干,把性情也得改一改,老是那么别扭,不听别人的话,可不行。”李天白此时也很愿意到外面去散散心。而且久闻北京乃富丽之地,名胜极多,也应当去开一开眼界,于是也很高兴地就答应了。他叔父就叫预备随身的行李,并翻阅历书,见后天就是顶吉的日子,便决定叫他那天就起身。于是李天白就着手收拾自己随身的东西,次日到城内他姑母之处辞行。到了第三天,他叔父李凤卿取出五十两积蓄来,给李天白作为路费。李天白雇来一辆车,带着随身衣包和宝剑,拜别了叔父婶母,离了南宫县,乘车北上去了。

李天白此次离家,并非专为谋事,最大的志愿还是要闯一闯江湖,游览游览各地的名胜;更希望能于风尘之中,遇见一个与魏晓荷相像的女子,以完成自己的婚事。

这时天气很热,坐在骡车里,闷得实在头晕。李天白算计手下有叔父给他的五十两,还有自己原有未用的二十几两,总共虽不足八十两纹银,但也差不多,就想买一匹马。所以一到了冀州,李慕白就把车打发了,自己到马店里买了一匹白色的不十分强壮的马,花了四十两纹银,又用八两银子买了一套半新不旧的鞍鞘。备好了马,李天白骑上,手挥皮鞭,心中非常得意。因为李天白生来最喜欢骑马,在家乡时,梁文金家中有两匹马,李天白时常借来骑,所以李天白的骑术也很不错。如今他连路费够不够全都不管,买了这匹虽不太好,但也骑得过的马匹,精神就振作了好多。暗想:有了这匹马,能够闯荡江湖,又何必要娶妻子,谋前程呢!又因为天气太热,就在市上买了一顶马连坡的大草帽,戴在头上。陪衬上他那身青布短衣裤,和鞍下挂着的一口宝剑,越发像是一位惯走江湖的青年侠客了。

策马离了冀州城,顺着大路往北走去,当日走了七十余里。过了澄场河,找了宿处,次日清晨依然往北走,约在上午十时左右,就来到武强县境。因为天气太热,李天白不愿紧紧赶路,就骑着马,慢慢地前行。路上的行人车马也不多,李天白一面走着,一面心中想着自己到了北京之后,应当作怎样打算;又想如若表叔给自己在刑部找个事,终日埋头案牍之间,那自己便算完了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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